乐安县年度“最美乐安人”先进
典型评选正式候选人公示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力促进道德模范选树培育工作,在全社会大力营造崇德向善、见贤思齐的浓厚氛围。我县年度“最美乐安人”先进典型评选活动在各地各部门的高度重视下,在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踊跃参与下,经过县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层层筛选,并广泛征求县纪委监委、县委*法委、县人民法院、县公安局、县卫健委、县“三违”整治办、县棚改办等部门意见,最终,县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审核确定以下名单为正式候选对象。为确保本次评选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现将正式候选人(详见附件)面向社会公示,并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监督。
在公示期内,广大干部群众如有意见,可通过信函、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县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公章。反映公示对象的问题和情况,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
公示时间:年7月25日至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