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到自助餐,很多吃货都会立刻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菜吃完,这一餐少则十来块,多则数百上千,花一次钱随便吃,吃到你扶墙的时候,许多胃口大的朋友都喜欢上了。
如今,我们所说的“自助餐”模式,就是清末民初在老北京城市里最早出现的一种——瞪眼儿食。
自助用餐是要付钱的,这种「瞪眼儿食」也是随心所欲,但要说筷子算账——一只筷子一文钱,一个桶,每夹一只筷子,摊主就会把一根竹签或竹片扔在桶里,以此算帐。
「瞪眼儿食」是一种流动摊贩,卖扁担,一头是火炉,一头是大锅,又不是碗筷筐,又无固定地点,去往的地方也都是火车站、运煤站、天桥等,这些地方有个共同点,就是人流大,运煤拉车费力多。
讲到小摊,却没有桌椅板凳,挑子就往地上一放,炉子上烧着煤,把大锅撑起,吃东西的人争先恐后地走过来,一只手里握着事先买好的火烧、玉米面饼子等“主食”,另一只手拿着筷子,将热气腾腾的锅团团转。
小摊老板是既当老板又当小贩,手边收钱结账的同时,还要盯着吃饭的人,一边算钱一边数钱,生怕多夹一只筷子,一眼看不见,就要多赔一文。
吃肉的人也盯着锅看,找滚汤里乍隐乍现的肉块,都想一筷子把一大块肉夹起来,买卖双方都瞪大了眼睛,怕吃亏,故作“瞪眼儿食”。
虽然是汤汤俱全,但这种“瞪眼儿食”却属于“穷乐”一类,锅里翻来翻去,没有好肉,主要有两种:
其中之一是从猪场买来的边角料,正儿八经的肉量很少,以猪肝、猪心、猪肺等为主,小贩买回来后改用刀切,配料煮熟,香味浓郁,是贫困群体最喜欢的“便宜肉”。
另外一个就是大酒楼里的剩饭,这种在老北京又叫“锅碗瓢盆”的杂烩,不需要多吃多热的荤素,就可以一块儿吃,种类很多,猪鱼羊肉都有,煎的、炒的、炸的、焖的,都可以,选好了就可以入锅了,成本也比较低。
三伏天来临时,饭菜很容易发臭,但也不会打紧,小贩在煮的时候,会加些大块的材料,就像现在的卤味一样,味道一重,吃起来也不好。
心里面也有数,但是瘦死的骆驼比马还大,大酒馆里的剩菜再差,也比猪下水要好百倍,这种菜往往最受欢迎。
锅底是滚烫的肉汤,肉块在汤里翻滚,看不清楚到底是什么,这种筷子下去,可能是半只鸡腿,也可能是一根骨头,甚至是一根烟头。
能够从锅里夹到什么东西,全靠个人运气,这是摊主和食客的共识,决不能反悔回锅。
残羹剩饭,加上那麽多人用筷子在锅里搅和,你当然会觉得卫生方面很难接受,但考虑到现实情况,凡是能在街上吃得「瞪眼儿食」的,都是些穷苦人家的苦力,能吃到正宗的很好,哪有心思管它卫不卫生呢。
直到解放后,随着生活条件的改善,这种特殊的“饮食文化”,才逐渐淡出人们的视线。
但是如果你非常想吃这种食物,也可以去“麻辣烫点心”和“自助餐厅”找找。
“轻肥说”
以此时此刻的眼光来看,“瞪眼儿食”是极不卫生的,但无论是小贩或食客,都是摇尾求食以求生计,从当时的社会环境下摸爬滚打,弯腰找些烂果杂瓜,图的就是一顿饱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