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与野性相符。最富生机的往往是最狂野的。野性不会压制人,而会使人的精神大振。一个不断奋力前进、从未有过片刻休憩的人,会快速地成长,并无休止地向生活索求,那么他可能会不时地发现自己身处一片新的荒郊野地,周身被生活的原材料包围着,而他自己正在原始林木的匍匐茎上爬着。
01
在我的一生中,只遇到过一两个了解“步行的艺术”的人,更确切地说,是了解“漫步的艺术”的人。他们可以说是漫步天才。“漫步”一词由来已久:中世纪时期,一些在乡间流浪的游手好闲者,假借去圣地朝圣之名,在村里乞求施舍。后来,孩子们见到他们就会高呼“来了一个‘朝圣者’”——漫步者由此产生,一个漫步者就是一个朝圣者。事实上,他们不过是一些懒汉和流浪者而已,并非真正的朝圣者。不过,我深信,那些到达圣地的人,都是真正的漫步者。还有一些人认为,“漫步”一词来源于“sansterre”,意为“没有土地或者没有家园”,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说,“漫步”即居无定所、四海为家之意。这正是漫步的真谛所在。那些久居家中的人,也许是最伟大的漂泊者;而那些漫步者,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要比那些始终坚定不移地寻找通向大海的最短路径的蜿蜒小河更稳定,因为征途就是他们的家园。但我自己实际上更赞同第一种说法,觉得它才是“漫步”一词最有可能的来源,因为每一次漫步之旅都是受内心深处的隐修士彼得所鼓动,前去夺回异教徒占据的圣地的十字*东征。
当然,而今我们只是怯懦的十字*战士,甚至仅仅是缺乏锲而不舍和勇往直前的冒险精神的徒步者。我们的远征充其量也只是旅行而已,夕阳西下时,我们便会回到出发时那破旧的火炉边。我们的一半行程都是在回溯自己走过的步伐。
或许,我们应该本着一种永不消逝的冒险精神,踏上最简短的征途,永不回头——做好死后将我们被那熏料熏香的心脏当作遗物,送回我们荒凉国家的准备。如果你已经离开了你的父母、兄弟姐妹、妻儿朋友,就永远不要再和他们相见了;如果你已经偿清了债务,下定了决心,处理好了一切事宜,而且是一个自由人,那么,你就可以整装待发,前去漫步了。
02
漫步不可或缺的三大要素——悠闲、自由和独立,是任何财富都买不到的,只有承蒙天恩。
若想成为一个漫步者,需要上帝直接恩赐于你,让你降临到漫步者之家。漫步者是生就的,而不是养成的。的确,我的一些同乡还能记起他们十年前的一些漫步经历,他们也向我描述过那些情景:他们是那么陶醉,以至迷失在森林里长达半个小时之久。但我心知,无论他们寻找怎样的借口来说明自己属于漫步者的行列,从那时起,他们一直都是在公路上行走而已。毫无疑问,即便他们以前是林木工人或者亡命之徒,当他们回忆起往昔某种生活状态时,都会有兴高采烈的时刻。
在一个令人愉快的早晨,
他走进了苍翠的森林,
鸟儿欢快的啭鸣,
萦绕在他的耳畔。
罗宾汉说,
我上次到这里来,
还是很久以前,
我会在此逗留,
去射猎那棕色的鹿。
我想,我每天若不能花至少四个小时(通常都超过四个小时)穿行林间,翻山越岭,远离世间一切纷繁杂事,我就不能保持身心的健康。你完全可以说,你的想法不值一文或价值连城。有时,我会不由得想,机械工和店主们整个上午都跷着二郎腿坐在店里的椅子上,下午也一样。他们中的太多人都这么坐着,好像腿生下来就是用来坐的,而不是站立或行走的。他们没有早早地选择自杀,这可真让我对他们刮目相看。
若让我一天到晚闭门不出,我的身体肯定会生锈的。
有时,快到下午五点钟时我才得以出门,彼时天色已晚,暮色也已开始侵蚀白昼,想去探索白天的自然已是枉然。那时,我就会觉得自己好似犯下了某种罪行,需要救赎。我承认,当我看到邻居们一星期、一个月甚至一年当中每天都把自己困囿于商店或办公室时,单是他们的忍耐力就让我惊讶不已,更不用说其精神之麻木了。我不了解他们遵循的是什么习惯——他们下午三点钟就坐在那里,好像那时不是下午三点,而是凌晨三点一样。拿破仑也许会对他的士兵们谈及凌晨三点钟的勇气,而午后三点,邻居们还能愉快地坐下来,就与勇气毫无干系了。你知道他们一个早上都在与自我做斗争,忍饥挨饿地坚守在那里,对此,你也只能深表同情了。下午四五点钟这段时间是极其美妙的——读晨报太晚,读晚报又过早,街头巷尾一般无惊人的消息,大量陈旧的家庭琐事及风言风语也不会散播,邪恶往往自行烟消云散。
03
条条公路都通向村庄,因此,村庄可以说是公路的延伸,就像湖泊之于河流一样。如果说公路是四肢,那么它就是整副身躯——在旅人眼中,它只是个无足轻重的地方,一个交叉口而已,是个再平常不过的通道。村庄(village)一词来自拉丁词汇villa,它同via(意为“道路”)以及更古老一些的ved、vella都源自veho(意为“携带”),这么说是因为villa指的就是某物被携带着进进出出的地方。而那些以赶牲畜为生的人就被称作了“vellaturamfacere”。因此,很显然,拉丁语中的vilis跟英语中的vile(意为“卑鄙的,可耻的”)、villain(意为“恶棍,歹人”)意思是一样的。这说明村民们很容易堕落成什么样子。他们感到劳累,是因为他们总是负重于身,而非轻装上阵。
有的人根本不漫步,有的人在公路上漫步,还有少部分人从土地上穿行。公路是专为马匹和商人而设的,相比较而言,我在上面行走的时候并不多,原因在于,我并不急于要去某家旅馆、某个杂货店、某家马车行或是它们通向的车站。我是适于旅行的良驹,但我并不愿供乘骑或驾车使用。风景画家常常用人物的轮廓来标示一条道路,不过,用我的轮廓可起不到那样的效果。我走进某处自然,就像古代的先知和诗人摩努、摩西、荷马、乔叟那样。你也许会称之为美洲,但它并不是美洲。因为发现它的既不是亚美利哥·韦斯普奇,也不是哥伦布或者其他什么人。在我看来,神话集中的描述比我读过的任何一本美洲史中的记载都要真实可信。
有一些古老的公路,或许是被利益践踏出来的,好像要通往某地,不过现在它们几乎已经被弃而不用了。其中有一条老马尔伯勒大街,据我看来,它现在不会再通往马尔伯勒了——除非我刚才经过的地方就是马尔伯勒。我之所以敢如此断言,是因为我认为在每座这样的城镇都有一两条这样的街道。
目前,附近这片土地的最佳地段并不是私有财产,自然美景也非个人掌控,漫步者还能享受到相对的自由,但也许有一天,它会被分割成几个所谓的游乐场,专属少数的几个人享用,届时,外面会筑起层层篱笆,人造的陷阱和其他机关会把人们禁闭在公共道路之上,即使走在上天赋予的土地上,也会被认为是侵犯了某些绅士的宅地。专享某样东西往往导致你无法体会它的真正乐趣。
趁着那些苦难的日子还未到来,我们还是抓住机会尽情享受吧!
我们将何去何从?为何有时如此难以定夺?我相信大自然冥冥中有一种微妙的磁力,如果我们下意识地追随它,就能走到正确的道路上去。它对于我们要走上哪条道路并非漠不关心,可我们却往往由于疏忽和愚钝而误入歧途。我们常常会欣然踏上那条象征着最完美小径的道路——我们之前从未踩着它在这个现实的世界行走过,但我们愿意顺着那条路,在我们的内心世界和理想世界穿行。
我们有时无疑会难辨方向,这是因为它并不是那么清晰地存在于我们的头脑之中。
04
晒黑的皮肤是非常尊贵的,对于一个林地居民而言,橄榄色的皮肤或许比白色的更为适宜。“苍白的白种人!”非洲人定会怜悯他,我对此深信不疑。自然学家达尔文说:“一个白种人在一个塔希提人旁边洗澡,就像是拿一株被园丁工艺漂白过的植物与一株在旷野中茁壮成长的优良的深绿色植物相对比。”
本·琼森宣称——
趋于善则美!
而我宁愿说——
趋于野性则美!
生活与野性相符。最富生机的往往是最狂野的。野性不会压制人,而会使人的精神大振。一个不断奋力前进、从未有过片刻休憩的人,会快速地成长,并无休止地向生活索求,那么他可能会不时地发现自己身处一片新的荒郊野地,周身被生活的原材料包围着,而他自己正在原始林木的匍匐茎上爬着。
对我而言,希望和未来不是在草坪和耕田上,不是在乡镇和城市,而是在难以渗透的沼泽泥淖中。过去,当我分析自己为何钟情于某个农场,并意欲买下它时,我常常发现,吸引我的不过是农场一角的天然污水坑——几杆见方的不可渗透且深不可测的沼泽。
它是令我目眩神迷的珠宝。
05
我们都听说过一个传播“有益的知识”的社会,此外还有诸如“知识就是力量”的说法。
可我认为,我们同样还需要一个传播“有益的无知”的社会,它是一种更高层次的有益知识,我们称之为“美好的知识”。这是因为,我们吹嘘的大部分所谓的知识,只不过是一种我们了解某些东西的妄想而已,难道不正是这种妄想使我们忘记了我们实际的无知吗?我们称为知识的东西,通常是一种积极的无知,而我们称为无知的东西,则是一种消极的知识。凭借多年来锲而不舍的努力以及从报纸上获悉的知识(我们科学的书籍不是一摞又一摞的报纸又是什么),一个人积累起无数的事实,并把它们储存到了脑海中。后来,在他生命中的某个春天,他漫步来到了思想的广阔田野中,宛如一匹被放牧到草场的骏马,把所有的马具都留在了马厩中。有时,我想对这个传播有益的知识的社会说——去草原放牧吧!你们已经吃了太长时间的干草了。春天来了,带来了茵茵绿草。还未到五月底,牛群就被赶到乡间的草地上了,不过,我也听说有个别反常的农夫,成年累月地把他的牛圈在畜棚里,拿干草喂养它。这个传播“有益的知识”的社会通常就是这样对待牛的。
一个人的无知有时不仅仅是有益的,还是美好的,而他所谓的知识不仅丑陋,还常常有百害而无一利。哪种人才是最睿智的人?是对某个主题一无所知(这种情况极其罕见),并且知道自己一无所知的人?还是对它一知半解,却认为自己知晓一切的人?
我对知识的渴求是间歇性的,但我却持续不断地希望自己的头脑能够接受未曾涉足过的环境的熏陶。我们所能达到的最高境界并不是知识,而是对知识的感应。我不知道这种更高层次的知识是否比我们突然发现我们所谓的知识存在不足时的巨大惊讶更明确——宇宙万物本来就比我们在哲学方面的想象要多。这种发现如太阳般驱散了迷雾。人类能够安然无恙地面对太阳,这便是最高层次的感知
占卜师说:
“当你去感知一种特殊的东西时,你往往就觉察不到它了。”
我们习惯于追求一种我们可能会遵循的法则,这种习惯中存在着奴性的心理。出于方便,我们可能会研究物质的法则,但成功的人生是没有法则可循的。法则无疑是一种不幸的发现,因为当我们还不知道自己应该何去何从时,它便束缚了我们。去自由地生活吧!在知识面前,我们都是迷雾之子。一个自由地生活的人是凌驾于任何法则之上的,因为他便是自己的立法者。
毗瑟·巴拉那说:
“那是一种积极的责任,而不是束缚;是一种可以解放我们的知识。其他所有的责任都只会让我们变得疲劳,其他所有的知识都只是艺术家的小聪明。”
文字
选自《漫步的艺术》,[美]亨利·戴维·梭罗著,董晓娣译,天津人民出版社,年6月
编辑
阿语、阿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