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就是一个火炉,靠近我可以取暖,碰到我就会烫伤”,这是范某正常说的一句话。多年来,范某正黑社会性质组织称霸一方、为非作恶、逞强斗狠、欺压残害群众,多次实施暴力性、公开性犯罪,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故意伤害、敲诈勒索,作案60余起,致1人死亡、1人重伤、6人轻伤、12人轻微伤。
在安徽省公安厅直接指挥下,省、市、县公安机关三级联动,经过10个多月的缜密侦查,成功打掉范某正黑社会性质组织,先后辗转上海、山西、河南、*等十余省市,抓获犯罪嫌疑人36名,依法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资金万元、车辆15台、房产7处、作案工具若干,合计涉案资产余万元。
该案成功侦破后,太和县社会治安秩序明显好转,公开性犯罪警情大幅下降,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
招兵买马,拉拢刑满释放人员
范某正,前科累累,年因犯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年因犯故意伤害罪、故意毁坏财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范某正多次实施暴力违法犯罪行为,在太和县树立了“敢打敢拼,为人霸道”的名声。该犯罪组织崇尚暴力,组织成员中有17人曾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范某正虽被打击处理,但并未真心悔过,反而在监狱服刑期间,主动结识田某、李某光、王某伟等服刑人员,凭借其逞强斗狠的作风,以狱友名义拉拢刑满释放人员,吸收社会闲散人员混世扬名,形成较稳定的犯罪组织,骨干成员固定,结构层次清晰。
范某正对手下要求严格,手下人员尊称其为“范老大”“老大”,“做人得过硬、打架别丢人”“随叫随到,维护老大”成为了该组织的行事惯例,组织成员稍有违反,便拳脚相加,如孙某楠酒后失言、说其坏话,范某正让其当众罚跪,皮带抽打。
暴力敛财,横行霸道恣意妄为
多年来,范某正带领组织成员在太和县多个乡镇长期开设*场,安排组织成员在*场工作并支付工资,通过抽头渔利、高利放贷,非法获取一千余万元的巨额经济利益,并通过经营田园风光酒店、铭德园茶楼、桩基公司、增致汽车行、花都KTV、酒速递等实体攫取经济利益,以此豢养组织成员,维系组织发展。非法获利后,组织成员吃喝玩乐、享受奢靡生活,同时支持该组织违法犯罪活动,为实施犯罪活动中受伤的成员提供医疗费用,支付调解赔偿。
范某正时常授意手下:“要想不被别人欺负,首先要欺负那些想要欺负你的人”,为树立非法权威,扩大组织影响,维护组织利益,多次组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如范某正带领多名成员肆意殴打“拿铁”酒吧人员、打砸酒吧物品,在公安机关出警后,殴打处警人员,民警鸣枪示警后仍肆无忌惮,气焰嚣张,直至增援警力赶到后,才得以控制。
为非作歹,多行不义终受惩处
多年来,范某正黑社会性质组织实施多起暴力违法犯罪行为,动辄数十人手持砍刀、钢管等凶器在公共场所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情节恶劣,影响极坏;范某正开设*场期间,多次采取威胁、恐吓手段强迫他人到其*场聚众*博,导致多人家破人亡、流落他乡,更有甚者,铤而走险走向犯罪道路,如陈某华、胡某征、陈某等人在*场输钱后,无力偿还巨额*债,被迫以身试法贩卖*品,终获重刑;凭借组织强势地位,强行参与或强迫他人退出,垄断太和县土方工程。该组织为非作恶,称霸一方,严重危害了当地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在太和县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严重破坏了当地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年7月15日,太和县人民法院以范某正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开设*场、故意伤害、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敲诈勒索等14个罪名,数罪并罚,判处其有期徒刑25年,剥夺*治权利3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35名同案人员分别获刑。
来源
阜阳警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