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旗森林草原防火期于年3月15日开始至年6月15日结束。为切实做好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确保森林草原资源安全,做到防患于未然,有效遏制森林草原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请全旗人民切实树立安全防范意识,做好以下几点:
(一)不烧荒、不烧秸秆或茬地;
(二)不在草原上吸烟,丢烟头、火种;
(三)不在草原上生火取暖、生火野炊、点火照明;
(四)不在草原上放鞭炮;管好痴、呆、精神病患者,禁止小孩玩火、燃放孔明灯;
(五)不要见火不报、不救;
(六)不破坏草原防火宣传牌、瞭望台;
(七)不使用枪械及其它有失火危险的工具;
(八)靠近草原区的居民使用火炉、烟筒的,应当安装防火装置,设置封盖灰坑,避免倒灰带火;
(九)通过草原防火区域的车辆必须安装防火装置,防止漏火、喷火;司乘人员应当对旅客进行草原防火宣传教育,严防旅客丢弃烟头等火种;
(十)在草原上施工的单位应当按照草原防火的要求,建设或配置草原防火设施、设备。
森林草原是我们赖以生存和发展的重要资源。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从我做起,从细节做起,